充電樁(栓)能實現計時、計電度、計金額充電,可以作為市民購電終端。同時為提高公共充電樁(栓)的效率和實用性,今后將陸續增加一樁(栓)多充和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功能。截至目前 , 我國電動汽車充電站大多局限于電動公交汽車或內部集團用車 , 還沒有建成真正面向不同用戶的充電站服務網絡 。 已經建成或在建的比較有代表性的充電站有如下內容 。2006 年 , 比亞迪在深圳總部建成深圳電動汽車充電站 。
交流式
交流充電樁(栓)技術要求
1、環境條件要求
① 工作環境溫度:-20℃~+50℃;
② 相對濕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 安裝地點:戶外;
⑤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 0.15g;
設備應能承受同時作用持續三個正弦波,并且系數應大于1.67;
2、結構要求
① 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
② 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③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
④ 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⑤ 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
⑥ 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
⑦ 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
自19世紀第1輛電動汽車面世至今,均采用可充蓄電池作為其動力源。對于一輛電動汽車來講,蓄電池充電設備是不可缺少的子系統之一。它的功能是將電網的電能轉化為電動汽車車載蓄電池的電能。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的分類有不同的方法,總體上可分為車載充電裝置和非車載充電裝置。
電動汽車作為一種發展前景廣闊的綠色交通工具,今后的普及速度會異常迅猛,未來的市場前景也是異常巨大的。在全球能源危機和環境危機嚴重的大背景下,我國政府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的應用與發展,充/換電站作為發展電動汽車所必須的重要配套基礎設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一場興建電動汽車充/換電站的運動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