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它把信貸資金的投放、收回與商品的貨款回收緊密結合在一起,使企業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提前變現,增加了企業的可用資金。
對于背書人記載 “委托收款”字樣內容的票據,持票據人將票據向銀行貼現的,由于持票人對于該票據并非享有票據權利,持票據人無權以該票據實施轉讓行為。若銀行貼現接受該種票據,則可能造成銀行的資金風險。因此,建議不予接受該種票據。
金融機構通過接受匯票而給持票人短期貸款,匯票到期時,銀行無條件兌現匯票,金融機構就能通過收回匯票金額而沖銷貸款。如果銀行到期不獲票據付款,則可以向匯票的所有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