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物探:它是利用專門儀器探測地殼表層各種地質體的物理場,包括電場、磁場、重力場等.通過測得的物理場特性和差異來判明地下各種地質現象。獲得某些物理性質參數的一種勘探方法。
這些物理場特性和差異分別由于各地質體間導電性、磁性、彈性、密度、放射性、波動性等物理性質及巖土體的含水性、空隙性、物質成分、固結膠結程度等物理狀態的差異表現出來。采用不同探測方法可以測定不同的物理場.因而便有電法勘探,地震斯探磁法拗探等物探方法。工程地質常用的物探方法是電法勘探和地震勘探。
工程物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的簡稱,它是以地下巖土層(或地質體)的物性差異為基礎,通過儀器觀測自然或人工物理場的變化,確定地下地質體的空間展布范圍(大小、形狀、埋深等)并可測定巖土體的物性參數,達到解決地質問題的一種物理勘探方法。
詳細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
①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物的性質和規模,可能采取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單位荷載和總荷載、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
②查明不良地質現象的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和整治方案建議;
③查明建筑物范圍各層巖土的類別、結構、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計算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
④對需進行沉降計算的建筑物,提出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筑物的沉降、差異沉降或整體傾斜,
⑤對抗震設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場地,應劃分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對抗震設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場地,尚應分析預測地震效應,判定飽和砂土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井對液化等級作出評價;
⑥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判定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當需基坑降水設計時,尚應查明水位變化幅度與規律,提供地層的滲透性系數;
地質勘查還包括各種比例尺的區域地質調查、海洋地質調查、地熱調查與地熱田勘探、地震地質調查和環境地質調查等。地質勘查必須以地質觀察研究為基礎,根據任務要求,本著以較短的時間和較少的工作量,獲得較多、較好地質成果的原則,選用必要的技術手段或方法,如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鉆探、坑探、采樣測試、地質遙感等等。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過程,也屬于地質勘查的范圍。狹義地說,在中國實際地質工作中,還把地質勘查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即區域地質調查、普查、詳查、勘探和開發勘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