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民族識別依據的民族特征之四,是民族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一特征,其內涵格外豐富,既表現為共同的物質生活方式,又表現為共同的精神生活方式,即共同的風俗習慣、起居飲食、喜慶節日、信仰祭把、婚姻家庭、文學藝術特點等等。這當中,最核心的是共同的民族心理素質,即在物質國和精神的文化生活中,感覺到大家都屬于一個人們共同體的“自己人”這種心理同時也經常。當然,我們也不應該只注意到個別的“特點”,把個別的“特點”當作共同心理素質的代表并以此判定具有某種共同特點的人們共同體就是同一民族。總之,在形成和維系民族這個人們共同體方面,“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個特征的確比別的特征更顯得重要。
十分明顯,一個民族的共同經濟生活和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都和本民族的穿著服飾有關。到了一個地方,這一地方生活著幾個不同的民族,或者說同一民族的生活圈有多大,最直觀簡便的方法就是看該民族服飾的流布和有多少不同的民族服飾被穿著。在西雙版納的貿易集市上,人們可以給你指出誰是傣族,誰是哈尼族,誰是布依族,誰是拉祜族,誰是佤族,誰是基諾族,誰是克木人等等,其依據就是他們的穿著打扮而且絕不會搞錯。事實上,一個民族生產滿足其在衣、食、住等方面的需要的物質資料的活動,即他們的“個歷史活動”,正是構成他們共同的經濟生活的基礎。特別是對于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不甚發展的中國大多數少數民族而言,能紡織出什么樣的衣料。縫制出什么樣的衣服,生產出什么樣的飾物,正是他們生產水平和工藝技術的表現之一。當這些東西由別的民族的現代工廠生產之后,他們也表現出共同的選購傾向。而在日常穿著打扮上,更明顯地表現出他們的“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中國西北的東鄉族男子出門在外,只要頭戴一項黑色或白色軟帽,留著大胡子,同教人見到,便顯得十分親熱,必定以和相待,并得到十分周到的保護和多方面的援助。可見,服飾在體現一個民族的認同感和共同的心理素質方面,具有多么巨大的作用。服飾是科學調查必不可少的環節和內容,其所獲資料在民族識別和民族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