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集中控制型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采用先進的分布智能控制技術,總線式布線,多智能控制單元的協同工作模式,集智能控制、維護、管理于一體。每個燈具均內置CPU,采用電子編碼,具有獨立地址。系統主機可以對每一個終端燈具進行狀態監控,控制應急標志燈的指示方向、頻閃、熄燈及中英文語音提示和應急照明燈的自動啟動等。下列部位或場所應設置消防應急照明燈:
1 建筑物內的疏散走道、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應優先設置在走道交叉處及拐彎處、自動扶梯上方或側上方附近。
2 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3 無自然采光或夜間使用的公共場所及公共場所內流動人員數不少于5人的房間。
4 寄宿制幼兒園和小學的寢室、老年公寓的房間、醫院的病房和監護室等需要救援人員協助疏散的場所。
系統符合GB17945-2010《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國家標準。該系統主要有三大功能:智能監測功能、智能控制功能、與消防報警系統聯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