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流程
準備階段:體系建設→試運行→內部審核 + 管理評審→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
申請受理:提交申請書 + 證明材料(法人證明、場所文件、人員資質、設備清單、體系文件等),繳納申請費,CNAS 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
文件評審:CNAS 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記錄等進行評審,提出整改要求
現場評審:評審組到現場核查,包括設施環境、設備狀態、人員操作、記錄完整性等,出具評審報告并提出不符合項
整改與批準:機構限期整改,CNAS 復核合格后,批準認可并頒發認可證書,列入認可名錄
后續監督:定期監督評審、復評審、擴項評審,維持認可資格
常見誤區與注意事項
誤區:認為 CNAS 認可可替代 CMA 資質認定。對于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必須同時具備 CMA 資質;CNAS 認可主要用于國際互認和提升公信力
注意:認可范圍有明確限定,機構不得超出認可范圍使用 CNAS 標志;認可證書有有效期,需通過監督評審和復評審維持;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結果對維持認可資格至關重要
費用:包括申請費、評審費(按人日計算)、年金等,具體金額可查詢 CNAS 官網
提交與審核注意事項
提交方式:登錄 CNAS 實驗室認可業務系統在線上傳,紙質材料按要求郵寄;電子版文件名規范(如 “CNAS - 質量手冊 - XX 實驗室”)
合規要求:所有材料真實有效,嚴禁偽造;能力驗證結果必須合格,否則不予受理;申請范圍與實際能力一致,不得超范圍申請
常見駁回點:體系運行不足 6 個月、內審 / 管理評審不完整、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人員資質不符、設備溯源缺失
后續監督與維持階段(定期監督 + 復評審 + 擴項)
年度監督評審:證書有效期內每年至少 1 次,核查體系持續運行與技術能力保持情況
復評審:證書有效期滿前 6 個月申請,按初次評審流程開展評審,合格則換發新證書
擴項評審:新增檢測 / 校準項目時,提交擴項申請,評審組核查技術能力后,批準擴大認可范圍
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持續參加,結果作為維持認可資格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