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流程
準備階段:體系建設→試運行→內部審核 + 管理評審→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
申請受理:提交申請書 + 證明材料(法人證明、場所文件、人員資質、設備清單、體系文件等),繳納申請費,CNAS 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
文件評審:CNAS 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記錄等進行評審,提出整改要求
現場評審:評審組到現場核查,包括設施環境、設備狀態、人員操作、記錄完整性等,出具評審報告并提出不符合項
整改與批準:機構限期整改,CNAS 復核合格后,批準認可并頒發認可證書,列入認可名錄
后續監督:定期監督評審、復評審、擴項評審,維持認可資格
管理體系文件與運行證明(核心評審項,需滿 6 個月有效運行)
體系文件全套:質量手冊(含方針、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程序文件(文件控制、內審、管理評審、不符合項、糾正措施等 20 + 份,附流程圖)、作業指導書(SOP,含檢測 / 校準方法、采樣、不確定度評定、設備操作)、記錄表格模板;版本號一致,有修訂歷史
運行記錄:內部審核報告 + 檢查表 + 不符合項整改記錄、管理評審報告 + 紀要 + 改進計劃、體系試運行 6 個月以上的完整記錄(文件發放、培訓、設備維護、環境監控等)
申請受理階段(線上提交 + 繳費 + 初審)
在線提交:通過CNAS 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系統填報 CNAS-AL01 申請書,上傳電子版材料(法人證明、體系文件、人員 / 設備 / 方法清單等);同步郵寄紙質簽字蓋章版
繳納費用:按 CNAS-RL03 標準繳納申請費,評審費按估算人日數預繳
受理審查:CNAS 秘書處 5 個工作日內初審;資料齊全、體系運行滿 6 個月且自評合格,予以受理;否則書面告知補正或不予受理;必要時安排初訪(費用申請人承擔)
受理后一般3 個月內安排后續評審(申請人原因延誤除外)
文件評審階段(文審 + 整改閉環)
CNAS 組建評審組,開展文件評審,重點核查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技術能力證明的符合性
評審組出具文審意見,提出不符合項或改進建議
實驗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報告;文審通過后,進入現場評審環節;未通過則繼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