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2]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借款是否實際交付給被告及借款數額由原告舉證 借款是否償還及償還數額、時間等由被告舉證 被告提出民間借貸關系的,由被告負擔舉證責任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述規定。
民間無抵押貸款的合法性 民間無抵押貸款一般是合法的,當事人可以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則需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相應的追償。 民間無抵押貸款的利率限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約定的借貸利息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超過此利率的部分構成高利貸,屬于違法行為。
民間借貸的無效情形包括: -雙方當事人之一或雙方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超過約定的利息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民間借貸無抵押貸款需滿足相應條件并遵守法律規定。借款人在選擇貸款機構時應謹慎,注意選擇合法的機構,避免陷入非法放貸組織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