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原則
2023年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工作原則上按照屬地化由各市(區)負責此項工作的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要求做好推薦工作,嚴密組織、嚴格標準、認真審核、確保質量、按時上報。
二、申報資料和要求
(一)2023年度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文件紙質文件材料各一式兩份,于9月28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全部材料的可編輯電子版同步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資料主要內容如下:
1.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
2.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和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4.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報道等);
5.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
6.國家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人員)、網站備案、許可證等證明(復印件)(企業);
7.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8.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9.以上資料按照順序合并裝訂。
(三)申請資料裝訂成冊,A4紙雙面印刷,按照申報資料順序編制目錄,連續編寫頁碼,膠印簡裝,清晰可驗,申請報告每頁須加蓋單位公章。申報單位所提供紙質資料要認真遵守上述規定,若提供資料不能辨識,造成相應后果由申報單位負責。
三、注意事項
1.本申報書中所填寫的內容真實、合法、有效,所提供的
申報資料和文件內容真實存在。
2.近三年未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失信行為被行政處罰。
3.近三年未有故意拖欠職工工資等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等情況。
4.近三年未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或不宜認定情形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