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承包人委托銀行向業主出具的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筆工程預付款,及時用于實施項目的保證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擔保,擔保內容是C按合同約定向A支付的預付款確實在用于項目的實施)。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預付款擔保的作用預付款擔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證承包人能夠按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償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預付金額。如果承包人中途毀約,中止工程,使發包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預付款,則發包人作為保函的受益人有權憑預付款擔保向銀行索賠該保函的擔保金額作為補償。
國際工程承包市場關于預付款擔保的規定在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世行采購指南》、世行貸款項目招標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國內競爭性文件》《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采購準則》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應用指南》中均對預付款擔保作出相應規定。1、《世行采購指南》規定,貨物或土建工程合同簽字后支付的任何動員預付款及類似的支出應參照這些支出的估算金額,并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規定。對其他預付款的支付金額和時間,比如為交運到現場用于土建工程的材料所作的材料預付款,也應有明確規定。招標文件應規定為預付款所需的任何保證金所應做出的安排。

